职业打假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职业打假人的队伍,涉及的行业也越来越广泛。在近期,食品行业成为职业打假人紧盯的目标。据统计近两年,全国超过17家大型商超企业与职业打假人发生冲突,设计金额达到数千万。
2.从打击的效果来看,由于成本较小,取证相对容易,牟利性打假的对象主要是大型超市和企业,主要集中在产品标识、说明等方面。该类企业往往是同类市场上产品质量相对有保障,管理较为规范的生产经营主体,而对于真正对市场危害较大的假冒伪劣产品及不规范的小规模经营主体打击效果不明显。
3.从目前消费维权司法实践中,知假买假行为有形成商业化的趋势,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职业打假人、打假公司(集团),其动机并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更有甚者针对某产品已经胜诉并获得赔偿,又购买该产品以图再次获利。上述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无视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我们不支持这种以恶惩恶,饮鸩止渴的治理模式。
因此,考虑食药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及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目前可以考虑在除购买食品、药品之外的情形,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考虑阳国秀等代表提出的建议,适时借助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办公厅
2017年5月19日
变了“味”的打假
作为市场监督手段,打假并没有错,反而会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企业的良性运营。但是恶意打假毁掉“打假”这个行为的目的。
以谋取非法暴利为目的进行购物,大批量购买。这样的目的到底是为了打假,还是说为了获利。
多次举报,反复诉讼,利用法律漏洞进行敲诈。到底是维护法律还是为了钻营获利。
团队行动,甚至开门收徒,形成严密的组织。到底是为了打假,还是自己的利益。
只关心产品标签,不关心品质安全,质量。你说是为了消费者,又有几个人能相信。
威胁终端,不是生产者,威胁商家息事宁人。真的是为了行业的良性发展?
……
抹黑一个品牌很容易,只要一句话,就需要品牌各种材料,各种化验报告,各种形式的宣传才能挽回,但仍旧会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抹黑一个超市,只需要闹大一次,几十年积累的信誉就完全扫地,没有人会相信解释,只会相信以讹传讹的话语。
打假没有错,但是当打假变成为了打假而打假,为了暴利而打假,那么打假就被带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